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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鑒定—個機組的制冷(熱)效率呢? |
【發布人:圓通空調租賃】【發布時間:2014/8/17】【閱讀次數:3676】 |
用戶最常聽到的是:業務員介紹某某單位用的是他們的機組,效果如何如何好,到用戶處去了解也確實如此,這能說明該機組的效率高嗎,當然不能。這只能說明所選機組的制冷(熱)能力,完全能滿足系統的冷(熱)負荷。
假設系統的實際冷(熱)負荷是100kw,而由于設計者在計算冷(熱)負荷時,安全系數選得較大,多選30%,結果所選機組標注的制冷(熱)能力是130kW,在這種情況下,即使廠家對產品的制冷能力多標出30kw,也同樣可以滿足系統的要求,而多數設計者在設計時,對建筑的冷(熱)負荷要加大10%—20%,選用機組時還要再加大10%—20%,這就給了那些對產品制冷(熱)能力高標的廠家官了可乘之機。
出于用戶在采購設備時,大都關注一個問題,那就是機組單位制冷(熱)能力的價格。一些見利忘義的生產企業為追求高額利潤,利用設計院給出制冷(熱)負荷比實際高很多的特點,肆意高標機組的制冷(熱)能力。為了不給這些見利忘義的企業有可乘之機,建議有關設計人員,在進行設計計算時,不要反復加安全系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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